日前,桃園「超商浩克」發生員警用警棍連抽12下逮捕朱姓男子的事件引起爭議。退休員警石明謹表示該名員警刑責上難脫身,建議盡快道歉和解還有機會減輕刑責。紀綱老師表示警棍打到斷掉的該名員警,刑責上很明確是「普通傷害罪,有機會進入134加重」,而朱男的刑責「毀損、妨害公務、傷害,本來就跑不掉」。警界工作的人是否被警界高層洗腦、一般民眾是否替被起訴的員警費用?紀綱反問。
代表者: 土屋千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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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日:2023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