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女士遇到了一件煩心事,她發現自己閒置5年的房屋被人租住了3年,而作為房主的她卻對此事一無所知
圖為 申女士
「買了這套房子之後,因為家裡發生了變故,我就把這套房子給忘了。2019年我在處理家裡事情的時候,發現了購房合同,補辦了房產證。」申女士告訴記者,這套房產是自己的母親五年前(2016年)通過朋友介紹出資購買並登記在自己名下,2017年收房後她和家人就再也沒有去看過,作為該房產的現任房主,她手續齊全。
近期,申女士想把房子賣掉,于是來此看房,卻發現房子被人出租了。「再過來看的時候發現房子已經被出租了,也沒有人通知我。到物業去了解的時候發現還欠了物業費。」申女士說。
原本一百多平的房子被重新裝修後隔成了8個房間出租。據裡面的租戶介紹,他們是從仲介手上租來的,而收租人竟然是房子的前戶主劉某某。
「你看這門上寫著欠物業費4萬多台幣。我沒住過房子,然後房租也從來沒有給過我,還要我去給他貼這個錢,這明顯是不合理的。」申女士向記者說到。
對此,申女士找到了前戶主劉某某。
「你這幾年人到哪裡去了?我一直找你找不到人。你要想通過任何形式把這個房子搞了去,你也別想住,那你要這樣搞,大家魚死網破。」劉某某對申女士說。
申女士表示,前戶主劉某某是覺得之前房子賣便宜了,房價不合理,于是想通過收租的方式彌補自己的經濟損失。
「他原話就是這房子350萬台幣肯定是便宜了,要是不好好協商的話,明的搞不來,暗的我也會找到你和你的家人。」申女士告訴記者。
隨後,申女士從物業處聯繫到了租客。租客代表表示該房屋經仲介公司簽約,此前並不知道發租人不是戶主,之後將與申女士進行協商,確定細節後再重新簽約付租。「我們當然還是認可真正有資格的戶主。」租戶代表表示。
關于此事,記者也諮詢了律師。相關專業律師表示,申女士可以通過法律途徑拿回房產,之前房屋被侵佔的非法所得也可以一併追償,「既然把房子已經賣出去了,過戶了,那麼這個房子就是屬于後面這個房東的。申女士不但可以向前房東主張房屋的占用費,也就是他所得的租金,還有權要求現在的租客搬離,或者是交租金給申女士。之前被前房東收走的租金,申女士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向前房東主張。」
太誇張了吧,哪有這樣的人啊
代表者: 土屋千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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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金:2,000,000円
設立日:2023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