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雖然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卻是萬萬不能的,而且它還是一面「照妖鏡」,它不僅能照出人性的真善美,還能照出人性的弱點。都說母愛是偉大的,可有些女人卻枉為人母,因為她沒有盡到一個做母親的責任,因為在她眼裡,金錢比任何東西都要重要,她棄親情而不顧,為了金錢她可以做到六親不認。
二十多年前,李秀梅(化名)結束了自己的第一段婚姻,與前夫離婚不久後,李秀梅經人介紹認識了現任丈夫王建勳(化名)。兩人認識不久後便決定重新組建新家庭,于是李秀梅便帶著和前夫所生的兒子朱建(化名)嫁給了王建勳。
婚後王建勳一直把李秀梅和她前夫所生的兒子視為己出,慢慢地朱建和王建勳建立了很深的父子情。不久後,李秀梅再次懷孕,幾個月後平安生下了一個女兒,取名王琳(化名),從此一家人其樂融融地生活在一起。
起初李秀梅還是挺顧家的,可隨著時間的推移,李秀梅慢慢地就不再滿足于在家相夫教子的生活,她告訴丈夫她要外出打工。剛開始王建勳以兩個孩子的年紀還小,拒絕了李秀梅外出打工的請求,可李秀梅根本就不顧及王建勳和兒子女兒的感受,她毅然決然地選擇了外出打工。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李秀梅學會了打牌,從那以後她基本都是不顧家的,經常夜不歸宿,而他們的兩個年幼的孩子均由王建勳一個人帶大。就這樣過了二十多年,朱建和王琳也已經長大成人,並均已結婚生子,而那麼多年來李秀梅因為沒有盡到一個做母親的責任和義務,所以她和自己的兩個孩子的關係都不好。
天有不測風雲,兩年前朱建因為一場交通事故意外去世,事後肇事者賠償了三十五萬給王建勳和李秀梅。兒子出事後,李秀梅一直都沒出現過,就在一年前,李秀梅突然從外面回來了,但她不是回來看望丈夫和孫子的,而是回來和丈夫爭奪兒子拿命換來的那筆150萬補償款。
李秀梅認為自己是朱建的親生母親,所以她有權利和王建勳平分那筆賠償款。可王建勳說什麼都不讓,因為朱建去世的時候,他的兒子才五歲大,而且媳婦在他們的兒子才幾歲大的時候就離開了他們家,王建勳想把這筆錢全部留給孫子,因為自己也會老去,而孫子還小,孫子之後的路還長著呢。
可李秀梅卻不這麼認為,她覺得兒子是自己生的,現在兒子去世了自己以後就無依無靠了,所以她堅持要跟王建勳分兒子的這筆補償款。見王建勳不同意分錢給她,于是李秀梅直接把王建勳告上了法庭,隨後賬戶被法院凍結,但銀行卡卻在王建勳的手上,她擔心王建勳把錢花光了。
為了拿回屬于自己的那一份補償款,李秀梅找來了記者,她讓記者陪同她一起去找王建勳要補償款。當王建勳和李秀梅一見面便吵了起來,這時他們的女兒王琳也站出來反對母親李秀梅跟父親分哥哥拿命換來的這筆補償款,她非常支持父親的做法,這讓母親李秀梅氣憤不已,李秀梅表示自己白養了女兒,因為女兒逢年過節對她一句問候也沒有,平時也不給她打電話。
隨後王琳告訴記者,母親李秀梅並不是一個稱職的母親和奶奶,在她和哥哥很小的時候不僅不照顧他們,還經常外出打牌徹底不歸,家務活什麼都不做,是父親王建勳把她和哥哥拉扯長大的,所以他們平時跟父親的關係要比跟母親的親很多,而且這麼多年來她和哥哥一直在父母親的吵鬧中度過,所以他們和母親的感情其實並不深。
而且母親的嘴還很損,經常辱駡哥哥和她,王琳告訴記者,哥哥曾不止一次告訴她,自己經常被母親辱駡,心裡很是憋屈。就在哥哥出事的頭兩天,母親曾怒駡哥哥:「你怎麼還不被車撞死呢」?誰知卻一語成戳,哥哥真的在兩天后外出辦事時出了交通事故丟了性命。
李秀梅聽完自己的女兒的控訴後,她突然重重地跪在地上,直呼自己冤枉。李秀梅哭著說自己的命很苦,好不容易養大的兒子說走就走了,她以後沒人養老送終了等等。周圍圍著很多看熱鬧的村民,卻沒有一個人站出來替她說一句公道話,有的村民的臉上甚至露出了看不懂的笑容。
隨後記者問圍觀的村民,李秀梅的為人到底怎樣,誰知村民卻告訴記者,李秀梅就是一個敗家子,她不僅不顧家,也不愛幹農活,只想花錢,而且她還喜歡打牌,經常藉口外出打工,實際上卻是出去打牌,沒錢了就回家來跟王建勳鬧,家裡經常被她弄得雞犬不寧的,村民說,如果李秀梅勤快點顧家點的話,他們家的日子也不會過成這樣。
聽到村民這樣評價自己後,李秀梅氣憤不已,她告訴記者,那個說她壞話的村民其實是王建勳的同家兄弟,所以他才會幫著王建勳說好話,把自己抹黑了。隨後王建勳告訴記者,一年前李秀梅把自己告上法庭,隨後賬戶被法院凍結,賬戶解封后,因為擔心妻子把錢花完,除開兒子的喪葬費剩下的二十多萬全部總在孫子的身上。
其中有十萬他拿來給孫子買了一份保險,剩下的40多萬他全部存進了銀行,以此來保障孫子以後的生活。這時王琳提出,哥哥的這筆補償款確實應該用在小侄子的身上,如果誰要拿這筆錢,誰就要管小侄子的生活起居,直到小侄子長大成人為止,可王琳的這一提議直接遭到了李秀梅當場拒絕。
無奈記者只好讓他們去當地的村委會進行調解,村委會主任看到他們後表示,其實就王家賠償款一事,之前他們已經幫忙調解過三次了,每次都以失敗而告終,這次他們會盡力調解。隨後村委會主任提議,讓李秀梅回歸自己的家庭,然後和王建勳一起照顧他們的孫子,李秀梅不同意村委會主任的這一提議。
李秀梅說她只要屬于自己的那一份補償款,其他的以後再說,看不過眼的王琳隨後表示,自己雖然是小侄子的姑姑,但是畢竟自己也有家庭,生活也有壓力,她希望父母能平心靜氣地協商此事,不要因為錢而傷了親情,她更不希望父母為了這筆錢而爭吵不休。王琳說現在小侄子才七歲大,以後要花錢的地方很多,所以她覺得這筆補償款應該讓村委會監管。
以後誰照顧小侄子小侄子需要花錢的地方,就跟村委會主任他們說,然後在他們的監管下把錢拿出來用在該用的地方上,直到小侄子年滿十八歲為止。因為她擔心這筆補償款直接給某一個人的話,錢到時花完了小侄子卻無依無靠,她身為小侄子的姑姑又不能不管,如果一點錢都沒有的話,她照顧起小侄子來一點底氣都沒有。
李秀梅聽完王琳的一番話後,突然拍手叫好,她冷笑著說女兒說得很精彩,很好,隨後她走到王琳身邊抬手就狠狠地打了王琳一記耳光。眾人紛紛上前指責她不該動手打人,況且自己的女兒說的也並不是沒有道理。
哥哥在出事之前曾不止一次讓她以後替自己照顧好自己的兒子,所以哥哥的去世她早已有了預感。因為在她心裡,沒有一個稱職的母親會詛咒自己的兒女,或者會叫自己的兒女去死,隨後村委會主任告訴記者,李秀梅是很自私的一個人,就因為她的自私把僅存的一點親情也打沒了,最後李秀梅不服氣,她決定再次起訴丈夫,她發誓自己一定要拿到屬于自己的那份賠償款。
說實話,王琳的那個提議挺好的,只有這樣做小侄子以後的生活才有保障,這樣朱建的在天之靈才能得到安息!希望有一天李秀梅能想明白,然後回歸自己的家庭,和丈夫一起把孫子撫養成人,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一家人應該齊心協力地過好每一天,讓兒子在天之靈得到慰藉。
代表者: 土屋千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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